转载于:刘凯鹏 新湘评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任务,强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牢牢抓住数字化变革重要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沿,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数字经济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阵地。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活跃的时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随着数字技术日新月异,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出台鼓励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席大大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一历史契机,不断以新技术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数字经济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推动力。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关系我们能否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的特点,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引擎。席大大总书记指出,“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技术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广泛应用和迭代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数字经济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畅通经济循环。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必将引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有效解决卡脖子难题,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和产业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是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数字经济产业广、领域宽、链条长,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居于枢纽位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加快锻造长板、补齐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企业,构建自主可控产业生态。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我们要科学把握、充分发挥好各方面显著优势,持续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
发展数字经济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席大大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要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席大大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科学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深刻阐明数字经济发展的思路举措,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先后出台,这些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营造了有利政策环境。
数字经济快速增长形成规模效应。数字经济新技术的应用、新业态的发展高度依赖市场规模。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位。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增长速度远高于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对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我国数字基础设施与用户规模十分庞大,已经建成全球最大的光纤网络、4G和5G独立组网网络,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庞大的网民规模带来了超大规模市场,使我国在网络购物、移动支付、共享经济、远程办公等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我国拥有海量数据优势、巨大应用需求、深厚市场潜力,这是发展数字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要充分用好这些优势,推动数字经济、数字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不断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潜力巨大。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财富之源,是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重要支撑。数字经济同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将发挥乘数效应,为经济增长带来全新动力。反之,一旦脱离了实体经济支撑,数字经济就会变成空中楼阁,甚至隐藏着巨大风险隐患。我国实体经济规模庞大,在经济总量中占比较高,特别是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的制造业体系,22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世界第一,制造业规模稳居世界首位,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十分丰富。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这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都需要数字技术的融合贯通,这为数字经济提供了无比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征程上,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不掌握核心技术,就会被卡脖子、被牵鼻子,这是我们最大的隐患。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能靠自主创新。要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方面,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前提。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软件企业,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制造业为核心的传统产业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利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提质升级。要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拓展产业形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传统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发展的新支柱、新赛道。数字经济技术密集、创新层出不穷,是新产业新业态天然的发生器、孵化器。要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在重点领域提前布局,勇于开辟新领域、制胜新赛道。要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要优化投融资政策,扩大数字经济领域投资规模,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加快推进数字治理现代化。数字治理能力和水平是实现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相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未完全跟上。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核心技术、重要产业、关键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头部企业等安全可控。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
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数字经济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经济领域之一,只有合力营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发展环境,才能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潜力。席大大总书记指出,中国坚决反对搞所谓“小院高墙”、限制或阻碍科技合作,愿意在技术交流、数据共享、应用市场等方面同各国开展交流合作,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要密切观察、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选自《新湘评论》2023年第19期)